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

本文核心词: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。

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

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 鲁教基字〔2002〕19号 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、各大企业教育处: 现将教育部《关于印发〈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〉的通知》(教基〔2001〕28号)转发给你们。根据我省实验区的实际,我厅对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做了进一步细化,制定了《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(试行)》,请认真贯彻实施。 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,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,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。各实验区要结合实际,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计划,精心组织实施。对实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,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。 附件: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(试行) 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(试行)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有关说明   1.表1为义务教育(1-9年级)课程设置,表2为对各年级周课时数、学年总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和各门课程课时比例的要求,每门课的课时比例有一定弹性幅度。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和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共占总课时的16%~20%。  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省不同地区社会、经济、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,制定不同的课程计划;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应控制在国家所规定的范围内;根据教育部关于地方课程、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的指导意见,提出本省地方课程、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的具体要求,并报教育部备案。   民族学校、复式教学点、简易小学等学校的课程设置,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主决定。   2.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。学校机动时间2周,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,如学校传统活动、文化节、运动会、远足等。复习考试时间2周,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周。寒暑假、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。   3.晨会、班队会、科技文体活动等,由学校自主安排。   4.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,其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自主开发或选用。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与地方、学校自主使用的课时结合在一些使用,可以分散安排,也可以集中安排。  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各门课程普遍增加了实践活动,学校在做学年教学安排时,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内容,统筹合理安排。   5.小学阶段的课程以综合课程为主,初中阶段设综合或分科课程,供地方和学校自主选择。地方和学校可选择以综合为主的课程,也可选择以分科为主的课程,还可以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’课程,鼓励各地选择综合课程。   初中阶段的学校在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时,若选择科学、历史、地理,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的内容;若选择历史与社会、生物、物理、化学,则应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。   6.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特点,有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。环境、健康、国防、安全等教育应渗透在相应的课程中。   7.1-6年级设体育课,7-9年级设体育与健康课,均应贯彻”健康第一”的原则。7-9年级可结合相关体育活动,使学生了解一些体育健康知识,但必须充分保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。   8.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起始年级一般为三年级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,确定本地区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工作目标和步骤。   初中阶段开设外语课程的语种,可在英语、日语、俄语等语种中任选一种。外国语学校或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第二外语。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校,外语课程的设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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